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被擔保人名稱:寧波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l 本次擔保金額: 4,000萬元
l 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6,000萬元
l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l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shù)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召開了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4年度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本年度提供的擔保額度核定為238,000萬元人民幣,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一年內簽署有效;其中,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熱電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的最高限額為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詳情請見2014年5月5日、2014年6月4日分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公告》(臨2014-029)、《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臨2014-034)。
2015年4月2日,公司根據上述決議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簽署了相關《保證合同》,為熱電公司向上述銀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2,000萬元人民幣履行還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015年4月2日,公司根據上述決議與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鄞東支行(以下簡稱“浦發(fā)銀行”)簽署了相關《最高額保證合同》,為熱電公司向上述銀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最高額2,000萬元人民幣履行還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單位名稱:寧波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點:寧波市;法定代表人:周兆惠;經營范圍:熱電生產、供應管理;擔保單位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權。
熱電公司最近一年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單位:萬元)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銀行貸款總額 |
流動負債總額 |
資產凈額 |
營業(yè)收入 |
凈利潤 |
28,760 |
19,300 |
27,032 |
29,257 |
35,748 |
4,291 |
熱電公司最近一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截至2015年3月31日)
(單位:萬元)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銀行貸款總額 |
流動負債總額 |
資產凈額 |
營業(yè)收入 |
凈利潤 |
61,072 |
30,433 |
20,500 |
22,752 |
30,639 |
8,592 |
1,381 |
三、擔保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1、公司與華夏銀行簽署的相關《保證合同》
擔保的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類型:為主合同下熱電公司向華夏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擔保;
期限:自2015年4月2日始至2016年4月2日止;公司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金額:2,000萬元人民幣。
2、公司與浦發(fā)銀行簽署的相關《最高額保證合同》
擔保的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類型:為自2015年4月2日始至2016年4月2日止熱電公司與浦發(fā)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貸款合同及其他各類融資業(yè)務的合同債務(最高合計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提供擔保;
期限:保證期間為,按債權人對債務人每筆債權分別計算,自每筆債權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債權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金額:2,000萬元人民幣。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shù)量及逾期擔保的數(shù)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無對外擔保,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109,200萬元,上述數(shù)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58.75%。
公司無逾期擔保的情況。
特此公告。
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